金黔在线讯 习水县一农民在信用社取款窗口顺手将他人支取的现金1300元及存折盗走,日前被当地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
10月29日下午,习水县公安局程寨乡派出所接到村民胡女士报案称,她在信用社取款窗口支取的现金1300元及存折被人盗走,要求查处。接报后,派出所的民警赶赴现场调查。当天下午5时许,民警将正在参与赌博的嫌疑人王某抓获并找回被盗的存折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,当日下午,王某在信用社取款窗口前伺机作案。当工作人员将胡女士支取的现金1300元及存折递到取款槽内时,王趁胡与他人说话之机,将1300元及存折盗走。鉴于案发后王某将赃款如数退还,且认罪态度较好,习水县法院12月10日以盗窃罪一审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。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宣判后,被告人王某表示服判。